第一章 總則
為了樹立良好的考風考紀,嚴格考試工作管理環(huán)節(jié),保證考試質量,維護資格考試的公正性、權威性和嚴肅性,滿足合作伙伴的個性化需求,特制定本管理細則。
第二章 具體標準
第一條 特設考場僅接受中國壽險管理師中級、中國個人保險規(guī)劃師初級、中國個人壽險規(guī)劃師中級、中國銀行壽險規(guī)劃師中級、中國員工福利規(guī)劃師中級資格課程考試申請。
第二條 申請?zhí)卦O考場需要提前30天并按照要求填寫《中國人身保險從業(yè)人員資格項目(CICE)增設臨時考場申請表》申請,通過審批后可增設特設考場。
第三條 單個課程不得低于50考次,中級資格整體報考課程不得低于200考次。
第四條 特設考場申請通過后原則上不允許變更考試時間,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,可以提前申請,但申請時間不得晚于正式考試前十個自然日。
第三章 學習要求
第五條 特設考場設立考試工作小組,工作小組由CICE項目執(zhí)行單位及合作單位各指定一名考務負責人。CICE項目考務負責人負責統(tǒng)籌特設考場整體考務工作。
第六條 雙方協(xié)商定制學習計劃,最大程度提高學習效率,保障學習效果。
第四章 附則
第七條 本管理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執(zhí)行。
第八條 本管理細則最終解釋權歸CICE項目執(zhí)行單位。